《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限塑令”)已經推行整整10年,雖然目前一些大型商超和餐飲企業大力推廣環保塑料袋有償使用,但一些小型市場和商鋪依然廣泛使用超薄塑料袋和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同時,外賣和快遞成為“限塑令”管制的灰色地帶,塑料袋使用量巨大。
僅 3.7%被調查商家合規
“限塑令”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10年過去,為摸清“限塑令”目前在各地的執行情況,來自環保組織零廢棄聯盟等各地社會組織的志愿者對北京、深圳、沈陽、合肥、洛陽、寧波、江西樂平、四川榮縣、安徽阜陽三合鎮9個地區的1101家線下商品零售場所進行了調研?,F場調查發現,有979家門店提供塑料購物袋,“限塑令”實施效果并不樂觀。
據零廢棄聯盟發布的《限塑令十周年——商家執行情況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指出,調研的線下979個門店中,達到“塑料袋標識合規”“厚度達標”“收費”要求的只有89家,僅占9.1%;36家門店遵守“限塑令”所有規定,即做到上述3項,并明碼標價和列入憑證的,僅占3.7%。
大型超市和全國連鎖便利店對“限塑令”執行最嚴格,但是其他塑料膜/袋使用比例高;全國連鎖普遍優于地方連鎖,地方連鎖又優于非連鎖,但大城市并非都比小城市做得好;線上線下出售違規塑料袋情況非常普遍,且監管執行力度差。
盡管大型超市和全國連鎖便利店的各項指標均執行最為嚴格,但調研發現,這兩類門店也是提供不受“限塑令”約束的平口袋、保鮮膜等其他塑料膜類包裝最為普遍的一類場所,提供的其他塑料膜比例為45%和35%,明顯高于16%的全國平均水平。
據了解,超市中很多僅購買兩三件物品的消費者,通常用生鮮區、糕點區等免費提供的白色塑料平口袋來代替購物袋。
零廢棄聯盟政策研究員謝新源說:“用其他塑料膜類包裝替代受‘限塑令’約束的提攜式塑料購物袋并不符合‘限塑令’制定的初衷?!?/span>
外賣和快遞成重災區
近年來,快遞和外賣行業發展迅猛,與此同時,其塑料袋的使用也頗具“分量”。據統計,2016年,我國快遞塑料袋共使用約68億個。武漢科技大學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副院長王黎介紹,一些快遞盡管外殼為紙箱,但紙箱中仍大量使用塑料袋、膠帶等,包裝也多為一次性包裝,很難進行有效回收利用。有關業內人士指出,當前快遞包裝使用的塑料袋及相關制品大多數不可降解。
報告指出,網購平臺使用提攜式塑料袋情況比較少見,但塑料粘口袋、編織袋卻非常普遍,多用于織物、小物品和單本書籍等商品。編織袋的主要成分是聚丙烯,“這反映出,‘限塑令’應隨著社會發展而做出相應改變,擴大限塑的范圍和種類?!绷銖U棄聯盟秘書長田倩認為,違規塑料袋使用泛濫的一大原因在于銷售塑料袋的源頭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在對線上銷售塑料袋平臺的調研中發現,接近80%的塑料袋專賣商公開售賣無標識或厚度不達標的違規塑料袋;線下塑料袋專賣店出售違規塑料袋也很普遍。
報告顯示,調查的30個外賣樣本中,外包裝提供的提攜式塑料購物袋有23個,占77%。其中只有1家連鎖品牌餐飲的塑料袋有完整標示,部分標示的3家,83%完全沒有標示,不合規高達96%;其中兩個塑料袋由外賣平臺提供,1個完全沒有標示,1個只有部分標示。所有外賣用的提攜式塑料購物袋都未顯示單獨收費,也未列入消費憑證。
不少外賣都采取“一盒一袋”包裝,多份同時訂購時還會套上數量不等的大號外包裝袋。以一份外賣至少一個塑料袋加一個塑料餐盒計算,全國每天可能產生上千萬甚至更多的塑料袋使用量。
除了塑料袋外,外賣產品中還包含著許多其他一次性用品。報告顯示,這些一次性用品除竹木筷子外,大多是塑料制品。用量最多的是一次性塑料餐盒,中餐的面、粉、米飯、菜幾乎都使用塑料一次性餐盒盛放,并且米飯常常會消耗多個餐盒,人均用量兩個。一次性勺和叉常常作為配套餐具;用來放置一次性餐具和調料的預包裝袋,還有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手套、塑料杯蓋、塑料平口袋和零食包裝袋等。據統計,平均每份外賣產生塑料一次性用品4.8件。
應強化監督執行
據了解,目前全球每年塑料總消費量4億噸,中國消費6000萬噸以上,“白色污染”這一世界難題由此形成。然而長久以來,消費者已養成了使用塑料袋的習慣,相關部門應提倡減少塑料袋的使用,同時努力完善塑料袋的回收機制,而不是單一地限制和禁止。
業內人士認為,一方面,“限塑令”實施后,塑料袋收費提高了,卻缺乏可供消費者選擇的廉價替代品。應鼓勵、支持更多市場主體參與到環保購物袋、布料購物袋等的開發中來,真正讓消費者在不用塑料袋時能有更多選擇;另一方面,相關部門應綜合施策,嚴格控制生產環節,打擊違規生產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嚴格監控批發、零售、消費等環節,并加快研發塑料袋的替代品。
此外,“限塑令”之所以變異為“賣塑令”,主要緣于它再次陷入到人們熟悉的零和博弈中:似乎沒有誰的利益因此受到影響。廠家違規生產塑料袋,卻不會被執法者所威懾;在實行付費使用后,超市等商家已將有償塑料袋視為理所當然;具體到每一個消費者身上,每次購物付出幾毛錢來買塑料袋,成本微不足道。當不遵守“限塑令”似乎對誰都沒有看得見的利益損害,那么“限塑令”形同虛設淪為必然。因此,積極闡釋“限塑令”實施的本意,查找執行中的問題,強化監督執行,才能得到公眾的更多理解和支持,從而推動良法的深入貫徹。
同時,激活“限塑令”需要管理更加有力。必須以嚴格的責任機制倒逼執法者,令其嚴格控制生產環節,并延伸至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對政府而言,首先要解決的還是限塑令的執行力問題。尤其是對面臨“垃圾圍城”的城市來說,給塑料袋減量明顯更具緊迫性?!跋匏芰睢笨简灥氖钦男姓芰?,更考驗政府的責任感。
王黎表示,當前關于限塑的倡導性、鼓勵性措施多,缺乏嚴格執行的相關法規條款,效果很難保證?!啊匏芰睢苡幸饬x,但不能只停留在倡導層面,也要更加注重強制性的要求,比如,進一步從法律法規層面細化相關規定,明確違反相應規定的懲處措施;監管部門也要進一步強化監督與檢查?!?/span>
(周巖)